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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

潜山:酷暑难挡维权路 汗水凝聚法援情

发布时间:2019-07-30  |  访问次数:

  王某霞等22名农民工于2015年先后进入潜山某商贸有限公司工作,2018年11月,该公司将其经营的商场转租他人经营,单方解除了王某霞等22名农民工劳动合同,既未提前通知,也未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且拖欠2018年11月份工资未付。案经多方调处未果,以致成讼。经人指点,王某霞等22名农民工于2018年12月18日来到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到这是一起该涉及民生系列的法律援助案件,立即为王某霞等22名农民工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并指派安徽安潜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敏承办此案。接受指派后,承办律师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认真分析了案情,进行了必要的社会调查,核对了本案的事实,依法申请了劳动仲裁。案经潜山市劳动仲裁院审理,于2019年1月27日依法裁决该公司给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23万余元。该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向潜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生效后,该公司未按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6月15日,承办律师依法代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该涉民生系列案件后,立即网上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情况,但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财产线索。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逃之夭夭,下落不明。执行工作陷入困境。7月2日,承办律师得到线索,黄某洲出现在其办公室,遂即与执行法官联系,组织警力对其实施了拘传。当得知法院决定将对其处以司法拘留时,方才意识到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当即支付11万元,并承诺7月20日前付清剩余执行款项。鉴于黄某认错态度诚恳,并已主动履行了部分法定义务,经员工同意,依法解除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7月20日黄某如期支付了剩余款项。7月26日,王某霞等22名农民工在潜山市人民法院如数领到了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23万余元。 民生无小事,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法做好涉及民生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老百姓感受了司法温情,彰显了为人民谋幸福的不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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