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的开展,规范法律援助律师的办案执业行为,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的有效监督。7月17日,望江县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应怀宁县法院邀请参加了一起涉黑涉恶法律援助案件的旁听庭审活动,同时邀请了部分律师代表参加活动。
本起旁听的案件由怀宁县法院审理涉及被告29人,其中望江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安徽雷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永红担任被告吴某某的辩护人,庭审过程中,旁听人员按照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制度的要求,对法援律师在诉讼中的形象、庭前准备、举证、质证、提问、陈述、发表代理意见等方面进行评议,对是否能最大程度保证受援人的利益及代理技巧的运用等方面进行分析。根据旁听的情况,认真填写《法律援助案件旁听情况记录表》,现场做好案件情况记录,并分项评分,该分数也将成为法律援助案件律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