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的有效监督,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7月17日上午9点,怀宁县司法局通过与县人民法院协调,由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安排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部分社会律师等参加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庭审活动。
此次旁听的是由县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洪某等29人刑事案件,庭审中,旁听人员认真聆听,同时重点围绕援助律师的庭前准备、庭审表现、旁听人员整体评价等方面进行了评估记录,以达到对援助律师办案进行监督和评估的目的。
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庭审是抓好援助案件质量的重要举措,怀宁县将继续推进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制度的落实,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维护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