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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

潜山法援为17名工人拿回20余万“血汗钱”

发布时间:2019-07-01  |  访问次数:

  江某某等17名工人于2018年8月初,入职安徽某服饰有限公司从事缝纫车工工作。当时双方约定月保底工资3800-4800元,并承诺年底发放奖励工资2000元,但该公司不守信用,每月平均工资均低于保底工资,年底应发的奖励工资亦以种种借口不予发放。由于该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约支付工资,也未依法缴纳养老保险,江某某等17人被迫于2019年1月31日辞职,要求补发工资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但该公司置之不理,案经多方调处未果,以致成讼。

  经人指点,2019年3月1日江某某等17名申请法律援助,聘请律师为其代为依法维权,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于同日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安徽安潜律师事务所胡敏律师承办本案。接受指派后,承办律师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分析了案情,进行了必要的社会调查,搜集了相关证据,代为依法提出了仲裁申请。案经潜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于2019年5月7日依法裁决安徽某服饰有限公司10日内支付江某红等17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补发奖励工资、补缴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应当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裁决生效后,该公司仍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承办律师又依法代为向潜山市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6月27日上午,潜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公司老板王某某予以司法拘留。面对无法逃避的法定义务和动真格的司法惩戒措施,王某某家属主动来到法院,表示希望通过调解履行完毕该系列案件。6月27日下午,王某某被送拘留后6个小时,20余万执行款送到了法院执行庭。江某某等17人终于领到了久拖未决的“血汗钱”,每个人脸上都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7月1日,江某某等一行敲锣打鼓的来到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送来一面“捍卫正义,维护公平,优质服务,为民解忧”的锦旗,以表示对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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