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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

【群众话民生】法律援助助我讨回血汗钱

发布时间:2019-06-24  |  访问次数:

  我叫施某某,今年54岁,是望江县华阳镇居民。2016年4月份吴某某承建望江县赛口镇镇政府附近住宅楼以及赛口镇赛口街商住楼两处房屋建筑工程。聘请我为其从事钢筋工工种进行工程施工。至2017年1月25日结算尚欠我劳务工资82060元,2018年2月15日经过多次催讨吴某某支付本人工资3000元,尚欠79060元,后经多次催讨,可吴某某避而不见,电话也不接,拒不支付。

  走投无路之际,决定依法维权。但打官司要钱,就在这时,我想起了朋友跟我说起过有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第二天我就来到望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我,他们细致的询问了我的诉求,并做了详细的询问笔录。随后法援中心安排华阳法律服务所吴律师为我提供法律援助,代理律师在接受指派后,与我进行了多次沟通,并把诉讼所需要的材料给我进行确认签署。

  在深入进行了调查取证,对案件事实进行分析后,承办律师为我写了诉状并提出三点代理意见:一、本人与被告吴某某提供劳务是双方认可的事实。被告吴某某于2016年4月承建望江县赛口镇镇政府附近及赛口老街两处商住楼时,聘请本人为其从事钢筋工工种进行施工,本人与被告之间的劳务关系成立。二、被告拖欠本人劳务工资82060元有被告出具的欠条,双方也有通话记录,这一事实清楚。三、被告吴某某拖欠本人工资长达三年之久,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给本人家庭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损失,应立即偿还工资并赔偿损失。

  在庭审中,承办律师据理力争,讲事实,引法条,代理意见大部分被法院采纳,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吴某某偿还本人劳动报酬79060元,限于判决生效十日后付清。

  在我最困难无助的时候,法律援助给予了我无私的帮助,我不禁感慨政府这项民生工程真是造福了我们老百姓,这些法律工作者真正贯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受援人施某某口述,法律援助中心金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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