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驻潜山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设立。这是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拓宽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推进司法为民便民服务的又一新举措。
潜山市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实行值班律师制度,由法律援助中心每周安排1名值班律师,特殊情况下,根据人民检察院的通知,及时安排值班律师,随叫随到。值班律师的主要工作职责为: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解答法律咨询、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并现场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以及接受办案机关转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和办案机关依法作出的《提供法律援助申请书》等。 潜山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促进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也是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实现便民利民的重大措施, 为充分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一个更加便捷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