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何,今年53岁,家住安庆市大观区海口镇。2018年4月,突然被本组村民无故殴打,受伤治疗,由于在场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及时到场制止,该村民才停止打闹。我花去医疗费1.6万余元。后经诊断该村民为精神病患者,其妻其子皆有精神疾病,只有其女儿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却在外地。
出院后,我儿子和其他亲属多次找该村民及其家属要求赔偿,但他们却拒不赔偿,村里几次协调未果。“难道就因为他是精神病患者,我就不能获得赔偿?” “如果该村民再无故伤害我,我该怎么办?”想想就让我害怕,家里人让我到外地亲戚家休养。我让家属到司法所咨询事情处理的办法,司法所工作人员建议我走法律途径。我一个农村老妇女,不识字,不知道怎么起诉,而且我没有钱,请不起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我说:“国家有法律援助制度,你家的情况,属于农村困难群体,完全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区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免费给你打官司,不收一分钱。”司法所的同志让我家属转交我法律援助申请材料。
大观区法援中心安排律师为我提供法律援助,代理律师在接受指派后,与我进行了多次电话沟通,并把诉讼所需要的材料快递给我进行确认签署。在深入进行了调查取证,对案件事实进行分析后,承办律师认为办理案件的关键:一是理清法律关系,确定案件赔偿义务人;二是整理有权主张赔偿的项目及依据。承办律师在理清案件基本情况后,调查取证,拟写起诉状,并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受理该案后,通知双方到庭参加诉讼。案件虽然事实清楚,但谁作为被告出庭是个问题。在对方家属互相推诿的时候,我和家人感到绝望无助的时候,法援律师又劝慰我们要相信法律。开庭前两天,被告外地的女儿委托村委会主任作为该案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该案得以顺利进行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查明的事实,2019年3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对方赔付我两万两千元。
远在千里之外的我从儿子口中得知了判决结果,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要不是有法律援助帮我,恐怕我只能白白挨打。正是因为有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我不花一分钱,得到专业人士免费的法律帮助,才能如愿获得了赔偿。(大观区海口镇何某某口述,大观区司法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