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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新闻

我市通报表扬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19-04-09  |  访问次数:

  日前,市司法局、市扶贫办通报表扬31家单位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50名个人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此次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推荐程序,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规定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和范围。各县(市、区)司法局、扶贫办和市直部门及行业主管机构对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推荐申报,经市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审查并公示无异议后,呈报市司法局、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审批。

  通报要求,全市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实现“应援尽援优援”的工作要求,为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F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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