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余成才(化名),今年80高龄,岳西县某乡镇人。 2018年7月下旬的一天凌晨,我骑电瓶车载老伴行使至岳西县中洲灯控路口,与汪小间(化名)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了碰撞,造成我和老伴受伤,电瓶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我和老伴被送往岳西县中医院进行治疗,事故共造成我和老伴各项经济损失10000余元,就赔偿事宜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我和老伴均为老年弱势群体,且我老伴为老年残疾人,行动不便,家庭经济困难,无奈之下寻求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
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于2019年1月7日指派安徽皖岳律师事务所具体承办该案,办案律师经过认真研究,认为维护老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刻不容缓,当天就代理诉讼,并到相关单位调取对方车辆保险及治疗情况等证据材料。
2月27日,岳西县人民法院道交庭审理了此案,最终在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三方达成协议:我和老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由被告保险公司承担,诉讼费用由被告汪小间承担,日前我已顺利拿到了全部赔偿款。
我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拿到赔偿款,离不开办案律师从头到尾认真负责的辛苦工作,更离不开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等多部门对弱势群体的关心。感谢各部门对我们老年弱势群体的关心,感谢党的好政策,送上一面锦旗,为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点赞。(岳西县法援中心根据当事人口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