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宋某某,是来自安庆潜山市某村的一位贫苦农民,常年在外靠做苦力活挣钱养家。
2016年11月26日,常年带着我做工的王老板安排我到安庆大发某某小区内拆活动样板房,在拆卸的过程中,我不慎从二层掉下摔伤。随后被送至医院进行治疗,被诊断为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右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右坐骨骨折、右手第一掌骨骨折等。后经鉴定,我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270日、护理期180日、营养期180日。王老板仅在住院期间为我垫付了医疗费10000元,并且不愿与我协商解决。
2017年9月17日,我来到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援中心当天就给我办理了法律援助。援助律师立即约见了我,梳理了案情后向我阐明了办案风险。一是我在受伤后没有及时报案,当时在场的其他工人均无法联系,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说明具体受伤时间、地点以及原因等具体情况。二是王老板的身份信息无法查明,确定被告和管辖法院也成为了难题。听到律师的讲解,我不禁满心忧虑,但律师辗转多地,到各地派出所查询身份信息,终于确定被告身份以及本案管辖法院。考虑到我急需治疗,律师还多次与王某某协调,希望王某某能提前支付部分费用,协商不成后律师立即着手准备起诉。2018年7月17日,在律师的努力下,案件顺利起诉至枞阳县人民法院。考虑到对方态度强硬且案件证据不足,律师努力促成我们调解,最终王老板同意另行赔偿我经济损失共计61575.5元。
我能拿到这么多赔偿款得益于援助律师不懈的坚持。维权过程中,我因不懂法律程序和证据,产生了很多负面情绪,认为事实在那,就能告到对方。但援助律师坚持与我耐心沟通,让我了解了其中的风险和利弊。法律援助不仅是帮我们老百姓办案,更是解苦。经过此事,我还获得了很多法律知识,知道了如何有效维权。这一切得感谢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我们老百姓指明路、办实事!(宋某某口述,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徐有枝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