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9日,太湖县汤泉乡一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就一起刑事案件代理申请法律援助。
工作人员在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并核实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后,当即决定开通“绿色通道”,按照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免经济困难审查的原则,立即指派高辰律师事务所的汪斌律师承办该案。汪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到看守所会见受援人,认真了解相关案件事实,详细查阅案卷研究案情,通过尽职尽责的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受援人合法权益。
案件办理结束后,受援人为表示感谢执意要给汪律师2000元答谢礼金,汪律师在屡次拒绝不成后,将礼金上交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纪检组在退还礼金的时候这样告诉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后律师办案是不收钱的,法律援助就是政府为经济困难人群提供免费打官司的一项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