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公证处系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系行政体制类公证处,是宿松县司法局的二级机构,是独立法人。承办国内民事、经济公证业务。
组建30年来,宿松县公证处秉承“忠实于事实和法律”和 “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的宗旨和理念,为社会和公证当事人提供了大量有社会影响的公证法律服务,近年来,办证件数一直在增长,今年达1500余件公证事项涉及20多项。拥有一支年富力强、精通业务并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公证员队伍,现有公证人员5人,注册执业公证员3人,法律本科学历4人,专科学历1人,平均年龄43.8岁。办公用房400平方米,区间布局合理、宽敞明亮的接待大厅、办公室和比较齐全的现代化办公设备等基础设施。
宿松县公证处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科学管理、规范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近几年来,宿松县公证处获得了诸多荣誉,曾先后赢得了安庆市司法局、宿松县妇女联合会、县委政法委表彰的“文明窗口单位”、“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安徽省司法厅表彰的“全省公证服务提升年主题实践活动成效突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新的历史时期,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方针指引下,宿松县公证处继续发挥“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把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市场主体服务、为基层服务、为民服务作为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转变行风和工作作风,坚持服务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为公证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为促进宿松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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